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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案31日在湖北咸宁开审 |
时间:2014-3-31 14:05:43 来源:国际在线(北京) 点击:578 |
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1日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检方指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昨天,咸宁中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庭审情况 通报会会场设在咸宁市凯悦大酒店,要求记者尽快领取采访证。昨夜20时许,记者看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已经设置了长达数百米的临时防护栏。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 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 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另据中新网报道,检方指出,刘 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 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犯罪集团于今天8时30分分别在咸宁市的5个法院公开审理。5个法院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通山县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案31日在湖北咸宁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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