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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担当新时代职责使命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系列述评之四 |
时间:2019-10-31 9:27:13 来源:人民公安报 点击:214 |
2019年10月,继领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盛况后,世界再次把目光聚焦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这次会议将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 回顾六年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六年后,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在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不遇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社会治理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公安机关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公安工作同社会治理息息相关,比如经济发展、利益分配、公共事业发展、基本民生、社会矛盾解决等等。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优越性、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治国理政的能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既是人民群众永恒不变的内心期盼与现实追求,也是全国公安民警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一颗为民初心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 今年3月5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万众瞩目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推广“枫桥经验”列入2019年政府工作的第十项任务。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首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56载光阴荏苒,“枫桥经验”作为上世纪60年代源自公安的样本,从枫桥镇走向全国,开花结果、枝繁叶茂,成长为全国公安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成长为基层治理的一棵常青树。今年以来,在公安部党委决策部署下,全国公安机关积极投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已经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从实现社会善治出发,公安机关引导社会成员确立共同防控风险的理念,打造公共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命运共同体。 “只有走到老百姓身边,才能走进老百姓心里”“党员民警副书记就是群众与党组织之间的一座桥”……在北京,市公安局落实市委“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创新推行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党组织副书记工作。在2012年试点试行的基础上,2016年4月,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积极推行党员社区民警进社区(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制度”的工作要求; 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诸暨枫桥镇,在55家社会组织中建立了“红枫义警”党支部、调解志愿者联合会党支部、“枫桥大妈”联合会党支部、公益志愿者党支部、经营之家党支部、趣缘党支部等多个功能性党支部,共有党员1121名,其中“红枫义警”党支部书记由社区民警兼任。警民携手,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 “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学习‘枫桥经验’中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坚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提纲挈领; “要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初始,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今年10月,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山西调研时再次强调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对现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 一颗为民初心,浸润着“善治”的心血与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种坚定脚步建设法治公安,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法者,治之端也。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 新时代的中国,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将迎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带来的艰巨挑战。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聚焦打造法治公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广大公安民警只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中,才能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2014年,金秋时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音。 2015年,春暖花开,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部署法治公安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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